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學校統一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現就做好2019年研究生暑期留校安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留校住宿申請
1.因科研工作需要申請暑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需如實填寫《南通大學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請表》(詳見附件1),2019年6月28日下午5點前上交各培養單位,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導師需要2019年已錄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參與科研工作的,需由研究生導師填寫《南通大學錄取未報到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請表》(詳見附件2)2019年6月28日下午5點前上交各培養單位,逾期不再受理;
3.各培養單位審核、匯總上述兩類申請表后,填寫《南通大學研究生暑期留校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3),2019年7月1日中午下班前把紙質稿和電子稿交研究生院備案。
4.因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類競賽、實踐等活動需要申請暑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由活動的組織單位或部門統一填寫《南通大學研究生暑期留校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3),2019年6月28日下午5點前把紙質稿和電子稿交研究生院備案。同時,將研究生暑期留校情況通報相應研究生培養單位。
二、管理要求
1.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以各培養單位為主。各單位認真審核學生的申請材料,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對留校研究生集中進行安全教育,重申有關管理規定。暑期每天了解和記錄研究生情況。與此同時,認真落實要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第一責任人職責。
2.研究生導師需要已錄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參與科研工作的,須為學生購買暑期參與科研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從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強化學生管理,確保安全。
3.留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和培養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自覺服從后勤保障部的統一安排和管理。
4.留校學生必須自覺做好各種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發生。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自覺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貴重物品(如電腦)要特別注意妥善保管;禁止在公寓樓內違規用電、使用明火,嚴禁留宿外客、晚歸;如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報告培養單位管理人員和公寓管理員。
5.學生留校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發生糾紛、安全等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并視情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5日